转刊教务处文件-新学籍管理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0-18浏览次数:103

新疆农业大学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自200611日开始试行,其间,根据我校学生管理、教学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多次进行修订,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现正式颁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保证我校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学籍管理的连续性,2008级、2009级学生继续执行《暂行规定》,有效期到20137月。2010级及以后的学生按照新颁布的《新疆农业大学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