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

发布者:畅通发布时间:2024-03-22浏览次数:49

新疆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

姓名


学院


申请类别

£创新学分

£创业学分

学号


毕业年份


申请学分数


创新学分认定范围(请勾选):

£创新项目国家级  £自治区级  £校级

£学术论文:影响因子(   )    排名前三有效

£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排名前二有效

£全国高校学科竞赛:  全国(  )等奖

£自治区高校学科竞赛:省级(  )等奖

£全国文体比赛:      全国(  )等奖

注意:创新学分审核单位为 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创业学分认定范围(请勾选):

£参加创业培训且取得证书

£创业实践项目入住校内外创业孵化基地

£在工商管理部门正式注册并实际运营

£参加创业大赛:    £国家级  £自治区级  £校级

£参加创业训练项目:£国家级  £自治区级  £校级

£经学校认定的其它创业活动

注意:创业学分审核单位为 学工部创新创业办公室

学分用途

(只能选一个)

£认定不合格课程学分

£申请语言类加分

£认定第二课堂学分

创新创业学分

事项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

完成

时间

奖项级别

获奖等次

本人排名

佐证材料

类型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完全属实!无重复认定情况。      申请人签字:

相关佐证材料已准备齐全。                        日期:

学院学工办

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同学所持材料未认定第二课堂/综合素质学分,无重复认定情况。

学工办签字:

学院教学办

核定学分数

根据《新疆农业大学创新学分认定办法》、《新疆农业大学创业学分认定办法》,经审核,该学生可获得(    )学分认定。

教学办签字:

学生所属单位意见:


同意认定。


教学领导签字、公章:

学工部创业学分认定意见:

已审核,同意其认定

创业学分(    )学分。


业务负责人签字、公章:

教务处意见:

已审核,同意其认定

______学分(    )学分。


业务负责人签字、公章: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流程:学生申请及佐证材料--学工办审核是否重复认定--教学办核定分数--学院意见--(如认定创业学分,此处须去学工部进行认定)--教务处最终意见。不得重复认定,否则将取消其第二课堂学分和创新创业学分的全部认定资格。

填表提醒事项:

1.学生毕业前须提前查阅相关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办法及学位授予细则,符合认定条件的再作填写;

2.学分认定申请表与佐证材料原件,填写完整准备齐全后一并提交学院审核;

3.佐证材料类型包含:获奖证书、结项证书、论文期刊原件、营业执照等;

4.不得跟第二课堂/综合素质学分重复认定,否则取消第二课堂及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资格;

5.严格按照认定流程执行,缺少环节的一律不予认定;

6.创新创业学分认定须在毕业前完成,最终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交教务处留存。学生毕业、结业或肆业后,不再做创新创业学分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