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条例,学习模范,做好本职工作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01浏览次数:139

    在新疆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启动之际,3月30日下午外国语学院利用周三例会时间全体教职员工集中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全院教师再次深刻领会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是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的重大举措,是夯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基础的必然要求,也再次明晰作为一名高校教师在民族团结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随后,结合公民道德建设活动安排,全院教职工一起观看了《2015年度感动中国》颁奖典礼。吴锦泉、张宝艳、秦艳友、郎平、屠呦呦、买买提江•吾买尔等一个个鲜活的人物随着他们的事迹在老师们眼前一一展现。十名感动中国人物都是平凡的人,然而他们的故事却又是那么的不平凡;他们的事迹在典礼中只用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来呈现,然而他们的无私奉献,他们的努力拼搏,他们的科学研究,他们的朴实梦想,却用了他们的二十年、三十年、四十年......甚至是他们的一辈子去追求,去实现。十大感动中国人物,感动着我们的老师,洗涤着我们的心灵。外院教职工将以道德模范人物为榜样,立足岗位不断提高教学技能,立德树人,做好本职工作,争做四好教师。